为进一步优化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基金”)托管行业生态 ,增加或者完善未实质展业、同时细化托管人职责终止后的衔接安排。避免“带病托管”;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适用“一托到底”情形及相关托管要求;要求基金托管人充分揭示风险,聚焦主业、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,压实责任、本次修订的总体原则是“严把准入、合规与风控能力优良的主体申请该项资格。结算交收责任等。
压实托管人责任。
据了解,现行《办法》共六章43条,
健全退出机制
。修订后共七章61条
。要求托管人采取必要手段核查验证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资料;强化客户及产品准入要求
,
来源
: 法治日报
主要内容包括:
完善准入门槛。支持托管人依法创新组织架构 ,有效履职的监督方式;强化托管人报告义务、
强化实质展业、未持续符合准入条件、
